近日,由水利部制定的我国首部幸福河湖国家标准正式发布,将日起全面实施。那么,“幸福河湖”的标准是如何衡量的呢?
此次发布的幸福河湖评价标准,精准聚焦流域面平方公里以下的中小河流。此类河流数量占全国河流总数%以上,遍布城乡腹地,既是农田灌溉、城乡供水的“生命线”,也是居民休闲亲水、乡村生态风貌的“风景线”。
标准首次把“幸福”从抽象感受变成可量化、可落地的具体指标,构建起涵盖安澜、健康、美丽、文化、发展项一级指标体系,并细化为防洪达标率、排涝达标率、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项二级指标。
此外,标准明确了河湖幸福指数取值规则、评价结果形成规则、评价报告编制等要求,为各地开展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清晰可依的“幸福标尺”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水利部支持地方实施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,建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幸福河湖,88条母亲河复苏目标任务全面完成。黄河实现连年不断流,黑河尾闾东居延海实现连年不干涸,断流百年之久的京杭大运河连年实现水流贯通,断年之久的西辽河今年的春季、夏季两次全线水流贯通。海河流条断流的河流恢复流动,102眼干涸的泉眼实现复涌。